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优良传统,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特别是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搞特殊、打折扣、搞变通;二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等;三是严禁餐饮浪费行为,违规公款吃喝、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等;五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等。
二、严格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实节日期间纪律规定的落实。要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提醒告诫。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发力加压,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三、严查顶风违纪,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抓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将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不力、问题多发的单位和部门,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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