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工作,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五一”期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纪律作风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落实省市疫情管控措施,带头严格执行“扫龙江健康码+测温+戴口罩”等准入要求。
2.严禁聚集、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禁止参加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自觉抵制家庭聚集性活动。
3.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保守工作秘密,不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4.严禁瞒报、谎报、不及时报告本人及亲属疫情相关情况,不心存侥幸,遇有需隔离情形自觉按规定执行隔离。
5.严禁工作不严不细、脱岗漏岗、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6.严禁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节日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出行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8.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二、坚持以上率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疫情期间各项纪律作风规定要求,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让遵规守纪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一”期间,区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对节日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区纪委监委举报网站:香坊区纪检监察网,举报电话:12388。